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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网址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3-26   点击数:[]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对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精神,结合山东省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新葡的京集团网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学科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由专人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其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我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我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我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我院《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组长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共同参与考核打分),小组成员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复试科目、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专业测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等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遵照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成绩要求。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政策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院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我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材料以备审查,我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成绩单、个人培养方案等材料,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329日前登录烟台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登录网址:)提交加分申请材料。我院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我院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主要采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时间不少于8分钟,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低于30分视为综合面试考核不合格,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测试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时进行,测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成绩满分为50分。外语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如本科阶段成绩单中已包含需加试科目的,可提交成绩单申请免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志愿复试时间:41日前后。调剂复试时间一般定于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学院网站和调剂系统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由我院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组织体检。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三、调剂

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方式与一志愿相同。

(一)基本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统考科目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英语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可逆向调入我院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

6.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满足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录取

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权重11.0,权重21.0,权重31.0,权重40.5);如果本科目所有考生初试均为国家统考科目,则本科目成绩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计算。

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其中:

满分加权后的总分=100*权重1+100*权重2+150*权重3+150*权重4

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1+外国语成绩*权重2+业务课一成绩*权重3+业务课二成绩*权重4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享受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试加权成绩基础上加相应分数。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我院提交的《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学院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535-6902402

(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学校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复议制度

我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烟台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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